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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调整太阳集团tyc33455员工学费退费管理办法的通知

来源:太阳集团tyc33455 发布时间:2021-12-10 13:37:40


根据《太阳集团tyc33455员工学费和住宿费退费管理办法(校发〔2021〕41号)》第二章第四条相关规定:员工已按规定足额交纳学费后,因退学、转学、休学或学籍变动、提前结束学业等情形而申请学费退费的,公司学籍管理部门根据员工每学期在校学习时间(以下简称在读期间)确定退费金额。具体规定及计算方法:


在读期间

退费金额计算

学年第一学期开学2周内

全额学费

学年第一学期第3周至学期教学周结束

全额学费-[(月度学费)×(在读期间/4)]

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周结束至学年第二学期开学2周内

半额学费

学年第二学期第3周至学期教学周结束

半额学费-[(月度学费)×(在读期间/4)]

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周结束后

不予退还学费

每学年按10个月、每月按4周计算。在读期间为员工退学等申请生效时的教学周数,不足1周不计入在读期间。

根据上述规定,自2021年12月6日起,太阳集团tyc33455员工申请学费退费按照此规定执行,学籍管理规定中的原退费办法即行废止。


太阳集团tyc

2021年12月6日